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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召开车辆工程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启动会

作者:叶永权 发布时间:2023-07-04 点击数: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供稿)6月29日,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在船舶楼506会议室召开车辆工程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启动会,院长陈爱国教授、副院长苏发教授与机械工程系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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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陈爱国院长要求全院高度重视车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请工作,强调学院对申请过程中各方面工作给予最大力度支持,要求做好车辆工程专业相关申报材料的整理和完善工作,力争如期完成学位授予的申报,尽早取得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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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发副院长介绍了专业评估需要完成材料的具体要求,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车辆工程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自评报告》。与会教师针对专业评审的4个一级指标(定位、目标与方案、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教学条件与利用)及12个二级指标,需要提供及撰写的评估支撑材料进行了逐条探讨,下一步,需要专业落实每个二级指标所负责的老师。经过深入细致的研讨,最后会议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评估工作:

1.评估工作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

2.充分发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教学组织的作用,指导和落实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标准、目标及任务,确保评估任务的顺利进行;

3.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要求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4.务必保证《简况表》《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在文字、数据方面的一致性;

5.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要确保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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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的召开,表明学院车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请工作正式启动,会议明确了当前评建过程中的重点、要点、工作思路,为确保评建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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