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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州航海学院党校第3期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09 点击数:

广航院党组[2014]3号

关于举办广州航海学院

党校第3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在广大教职工、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帮助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在今年10月份举办党校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4年10月30日至12月4日进行培训,安排附后。

二、学习内容

参照中组部关于业余党校办班培训学习要求,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主要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共安排五个专题系列讲座。

三、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是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培养考察,表现积极,从未受过学校各项处分,并经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教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以大二学生为主体)。

四、培训要求

(一)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党校纪律和请假制度,不得随意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通过组长向党校负责同志请假。累计缺席3学时者,不能结业。

(二)学员必须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思考问题并参加讨论。学习期间,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三)学员成绩分为考查成绩(40分)和考试成绩(60分)。考查成绩包括出勤情况(10分)、心得体会(15分)、讨论发言(10分)、综合表现(5分)。结业考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四)学员结业后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之一。

五、报名安排

(一)各学院学生学员名额按比例分配,另行通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教工学员名额不限。

(二)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登录校园网组织部统战部网页,下载《党校学员报名表》,将培训名单按报名表格式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党校办公室(组织科)。

中共广州航海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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