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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专题学习《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试行)》

作者:王淑香 发布时间:2022-04-13 点击数: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供稿)根据中共广州航海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安排,4月7日下午,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组织全院教职工专题学习广州市党廉办制定的《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落实相关要求。院党委书记黄咸强主持学习。

 

院党委纪检委员王淑香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全面学习了《规定》的十四条内容,包括《规定》出台的目的意义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 ”、树新风并举,制止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推动领导干部以好家风带民风促社风。规定婚丧喜庆事宜,是指领导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生儿育女、结婚嫁娶、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就业 、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直系亲属悼亡发丧 等喜事、丧事。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并规定了“七严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严禁餐饮浪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严禁未报先办。并结合学校通知的精神,就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严格执行书面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做了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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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咸强书记强调,我院全体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完整知晓理解掌握《规定》全部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准出现《规定》严禁的七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奢侈浪费行为,应当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带头以好家风带民风促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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